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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达65%
2006-09-25 15:43  文章来源:经济日报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主持编纂的2006年民营经济蓝皮书《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(2005—2006)》今天正式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。蓝皮书指出,“十五”时期是我国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发生历史性变化的5年,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,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,对外贸易的生力军。

蓝皮书指出,从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来看,2005年,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已经由2000年的55%增长到65%左右。内资民营投资总量由2000年的13807亿元,增加到2005年的53193亿元,平均每年增长29.1%,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.2%的增长水平。从民营工业发展来看,“十五”期间,内资民营工业资产总值年均增长29.2%,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资产总值高15.4个百分点,而且民营工业资产总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也从2000年的13.1%,提高到了2005年的24.6%。从私营工业发展来看,“十五”期间,私营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.0%,增速比全国工业增加值高34个百分点。

据了解,“十五”期间,民营经济快速发展,吸纳了劳动力增量和存量转移的绝大部分。在二、三产业中,民营经济占就业的比例,已从2000年的77.5%增加到2005年的84.1%,提高6.6个百分点。民营经济占城镇就业人口的比例从2000年的65%左右增至2005年的75%以上,提高约10个百分点。

蓝皮书指出,民营经济还是“十五”期间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。2000年以来,民营经济税收增速快于全国税收平均增长速度。2005年私营企业税收为2715.9亿元,是2000年的6.5倍。从税收总量看,目前民营经济税收比重已经超过国有经济。在不少地方,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70%—80%。

同时,民营经济还是对外贸易的新兴主力,企业“走出去”的生力军。“十五”期间,民营经济出口总额从2000年的1327.6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5931.9亿美元,增长约3.5倍,年均增速34.9%。民营经济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从2000年的53.3%提高到2005年的77.8%,5年间增长了24.5个百分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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